陕西《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发布时间:2018-09-18
来源:
浏览量:13735
【中国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着力解决涉嫌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和部分排污单位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近日,陕西省印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顶梁柱”,是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监测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客观、准确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防治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
但是,近期以来,环境造价造假案件缺失层出不穷。江西欧兰宝检测公司通过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为两家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福建泉州南翼污水处理厂一名中控调阅员伪造、隐瞒自动监测数据,造成污染物偷排;山西临汾被发现多次人为干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站点等。
为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数据弄虚作假问题,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监测氛围,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陕西省在《计划》中提到,将不断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严厉打击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行为。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专项检查三大方面。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质认定有效期和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情况;严肃查处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
下一步,陕西省将对境内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2018-2020年分别按照30%、40%、30%的比例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自行监测方案、原始记录等基础信息、异常情况处理、监测信息公开等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日常运行维护校准、设备比对校验情况以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情况。
下一步,陕西省将结合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检查工作,对全省造纸、火电、水泥、钢铁、焦化、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等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进行抽查;组织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开展检查。
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专项检查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标准样品使用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运维保障情况(含人员、车辆、备机备品备件和质控设备等)、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况。
下一步,陕西省将对所有省控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的运维质量开展专项检查。
通过此次《计划》的发布,有利于陕西省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监测行为,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